少找工具,多做创作

中广联演员委员会发声明 明令禁止七类AI演艺相关侵权行为

2026年4月2日,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发布严正声明,明确禁止AI换脸、声纹克隆、未经授权抓取演艺数据训练模型等七类AI侵权行为,强调标注“非商用”“个人二创”也不能构成免责依据。此前已有谷江山、边江、季冠霖等近百位配音演员集体抵制AI声音克隆,此次声明标志着演艺行业AI治理进入协同监管新阶段。

3月以来,不少配音演员的粉丝发现,多个短视频平台、有声书平台出现了大量和偶像声线几乎完全一致的内容,部分AI合成的有声剧甚至直接使用了知名配音演员的声线,全程没有标注来源也没有获得授权,单条内容的播放量动辄破百万。

这类AI克隆的门槛极低,市面上部分工具仅需百元左右的成本、3到5分钟的原声素材,就能复刻出高度相似的合成音,侵权成本几乎可以忽略。自3月13日729声工场旗下配音演员谷江山、赵爽率先发声抵制AI盗声后,边江、季冠霖等近百位国内顶尖配音演员相继公开发声,要求行业整治AI声音侵权乱象。

近期北京互联网法院先后宣判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、短剧AI换脸明星案,司法层面已经明确了AI侵权的判罚标准,但此前的维权大多属于演员个人或经纪公司的零散行动,行业层面始终没有统一的行为准则。

此次中广联演员委员会发布的声明,首次明确划定了七类禁止的AI侵权行为,覆盖了从影视素材恶意篡改、AI换脸合成、声纹非法盗取到未经授权使用演艺数据训练大模型的全链路,填补了行业规则的空白。

声明中特别强调,即便是标注了“非商用”“公益分享”“个人二创”的相关侵权内容,也不能作为法律免责的依据,侵权主体需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除此之外,声明还首次明确了内容平台、AI技术提供方的审核义务,要求平台对涉及AI换脸、声纹合成的内容做前置审核,技术提供方不得向未获得授权的主体开放相关生成工具。

此次声明的发布,也意味着生成式AI在文娱领域的灰色地带正在被逐步压缩。过去两年,生成式AI的快速落地让内容生产效率大幅提升,但由于规则缺失,很多开发者、内容创作者默认“非商用即合理”,随意使用艺人的肖像、声音素材创作内容,引发了大量纠纷。

实际上,合法的AI+演艺合作模式已经跑通:目前已有多家头部经纪公司和AI企业达成合作,由艺人授权自身的肖像、声音使用权,开发官方数字人、AI配音产品,既满足了市场对AI内容的需求,也保障了艺人的知识产权和肖像权,实现了技术方、行业方、艺人的多方共赢。

AI生成配图

(图像由AI生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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